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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5-10-21 20:10:00 人气:[8348] 主题:到底谁是住宅小区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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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03 等级:活跃业主 资产:1141 魅力:136 手气:闲散菜鸟 | 住宅小区里,到底业主是主人还是物业公司是主人,这个问题似乎浅显得没有探讨的必要,但现实中,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俨然以主人自居,这就让人们很是疑惑,他们怎么反客为主了呢?
掏钱购房,拿到了房屋产权证的业主认为,既然小区的土地使用费是由我们支付的,房子产权也是我的,我们就有权利选择让谁来为我们提供物业服务。但开发商自己组建的物业公司却不这么认为,此楼盘是“老子”(开发商)开发的,卖给你的只是你的那套房子,小区仍然是我们的产业和饭碗,我们就要管理。 物业公司一旦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之后,他们便把物业管理理解成了对业主的管理,是一种权利而非服务,你不交费我就停水停电停气;你不服管理我就让保安打你;小区居民坐车回自己家,只要进门就必须交停车费……这样,物业管理几乎成了大家共同头痛的问题。 受够了物业管理公司之气的业主们,终于盼来了福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公司。但在现实中,业主要炒掉那些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却难上加难(详见本报10月20日A10版相关报道)。我市 80%的物业公司是楼盘开发商的“儿子”,业主还没有入住时,物业公司就已经诞生了,容不得你来选择。 关系错综复杂的物业管理并不像普通商品的售后服务那样简单,笔者以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主业们的不断努力,更需要政府在管理办法上的完善和改进。 - 问渠哪能得清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签名---------------- 问渠哪能得清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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