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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5-8-16 22:39:00 人气:[9870] 主题:西站阳光家园“业主苑”政策公告,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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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9 等级:新街坊 资产:541 魅力:34 手气:闲散菜鸟 | 兰州市户籍管理 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并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后,兰州一直没有动静。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备受兰州市民关注的新户籍管理制度,在经过五个多月的酝酿和反复研究后,终于掀起了盖头。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在省公安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户籍管理实际而出台的具体措施,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同时,作为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将与工商、税务、计生、民政、城建、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密切配合,以避免和消除不利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性障碍,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登记管理上的不合理社会功能,达到切实发挥户籍管理工作的应有作用。 将清理人才市场公安机关要求,在《意见》下发后,各县、区公安(分)局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原则上一个县、区,指定一个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户口,符合条件的报市公安局审批确定。对清理中符合迁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应动员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符合的应办理延期手续或动员其将户口迁往原籍。指定落户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不得办理空挂户口落户。 两个基本条件是前提 据了解,“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是兰州户口准入的两个基本条件。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合法固定的住所”是指: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和持有公房《房屋租赁证》,拥有房屋使用权。“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是指:在我市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及私营企业聘用满二年以上;从事第二、三产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本市生产、经营满两年的,并能按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及固定投资、兴办实业有合法收益的。对凡急需引进、调入的各类高级人才(包括副高职以上人才、高级技术工人、拥有各类知识产权的特殊人才),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居住地登记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没有住房的,如本人要求迁移户口,可在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待有固定住所后立为家庭户口。 正式职工及其他人员落户 行政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系统内部正式职工,跨地区调动户口迁移的,由其上级机关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办理调动手续。非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正式职工调动,仍按原规定执行。而在我市有固定投 资、经营实体和进行产业开发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本市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本市常住户口。对于投靠人员落户的规定为:取消投靠人员落户条件的限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取消未婚子女年龄限制。而新出生的婴儿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准许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购买商品房落户及学生落户 兰州市取消了购买商品房的人员落户时购房面积必须在80平方米以上限制的规定。而是只要购买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出售的商品房(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用途的房产),拥有房屋所有权,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凡考取学校在我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迁往分配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管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则上允许其户口在学校保留一年。一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口。 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 以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办理迁转落报的,由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并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派出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调查核实及上报,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凡行政垂直管理单位,其内部正式职工调入兰州市工作的,凭本系统人事主管部门的调令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非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正式职工调入我市的,仍由人事、组织、劳动部门批准,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市公安局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兴办实业和公益事业人员户口迁移的,由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申报接待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公安局收到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引进人才和具有专业技能人员户口迁移的,凭省、市人事部门签发的《引进人才落户通知》、《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到就业单位所在县、区公安(分)局办理迁入手续。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县区公安(分)局审批。派出所收到材料并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县区公安(分)局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事种植、养殖、畜牧业及承包荒山土地进行产业开发人员户口迁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工商营业执照、县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承包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到从事行业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县、区公安(分)局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被赡养的孤寡老人户口迁移的,由赡养人提出申请,出具公证机关相关证明,报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县、区公安(分)局批准。派出所收到材料并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县、区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户口登记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长期外出被注销户口,现已回原籍居住人员恢复户口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当地派出所对其外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转落报户口的,省内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接受单位证明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择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家庭是农业户口的,可将户口落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上,就业单位落实后,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派出所在受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时,所需材料齐全的,必须一次办理,材料不全的,解释清楚,争取二次办成。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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