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33×1+3+1=37元 水费:6×2.5+2.5=17.5元 垃圾费:3元 房租:220元 合计:277.5元 从7月4号到8月11号,共使用了33度电、6吨水(另外加1度电、1吨水的损耗,3元垃圾费)。虽然不是太离谱,但每天我待在房的时间其实并不长,没想到也要这么多,要是以后不用加班,我早回来,那水电费岂不是就要翻倍了?其实据我所知道的,同学们当中,我租的房是最便宜的,应该说我省下不少。 房租我拖了几天,我4号搬过来的,8月4号就应交租。先前问师兄,他说到应交房租时,房东自然会找你的,劝我不必急。所以虽然房东就住在楼上,我也懒得去找她,况且我每天上班很晚才回来。后来急了,房东再不来,身上打算拿来交租的钱就快给我用完了。突然想起《租房合约》,于是找出来看,其中一条吓倒我,上面写着“每月8号前交下期租金,恕不催租,逾期三天,多交10%的滞纳金……”。看日期,11号,窃喜,刚好没逾期,当时已是晚上十点多,我也跑上楼去交了房租。 不是我想赖着不交房租,只是我有坏习惯,什么事都拖拖拉拉,没人催就更懒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