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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5-10-27 15:38:00 人气:[8818] 主题:户籍“变法”保障公民自由迁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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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03 等级:活跃业主 资产:1141 魅力:136 手气:闲散菜鸟 | 日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一个专门的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在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准备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此举意味着公民在国内能自由迁徙。 在我国,户籍制度对公民迁徙有极大限制。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颁布,这个制度以法律形式对户口迁移作了极大的行政限制,对农村迁往城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小城市迁往大城市都严加控制,在城市与农村构筑了一道高墙。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户籍政策逐年有所松动,但总体上仍然遵循1958年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的迁徙自由仍无彻底的改观。 对于迁徙自由的渴望,每一个人都不会感到陌生,他们为自由迁徙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进入城市的农民,无法在城市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在城市寻找一份稳定工作的基本前提是要有城市户口;而对于小城市的居民而言,想迁徙到大城市,即便在自己经济条件容许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成为可能。因为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就业制度、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制度极大地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因此,在中国人看来,拥有城市户口或者拥有大城市的户口可以说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比如,前不久,北京市的一名政协委员就以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为借口, 建议要严格限制低素质的外来人口流入北京。这个政协委员就是典型的“二元户籍制度”管理模式熏陶出的落后思维。 但如果我们将“二元户籍制度”的取消,理解为今后人们可以自由迁徙,则有一定的理想化的成份,根据公安部的说法,今后关于户口方面虽然施行的是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如果要想将农业户口迁移为非农业户口,还必须以“是否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要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外一个地方,还必须以拥有固定住所为基本前提,因此,这种迁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迁徙,要实现公民真正意义上的迁徙自由,还必须对我们国家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进行相应的改革。但对于取消“二元户籍制度”行为本身而言,已经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签名---------------- 问渠哪能得清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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